requestId:68a103df766a26.62826984.
是誰誤解了“三綱”?
——答復李存山傳授
作者:方朝暉(清華年夜學人文學院傳授)
原載:《戰略與治理》2012年第5/6期
來源:作者惠賜《儒家郵報》發表
【內容撮要】本文為回應李存山師長教師對自己的有關批評而作,希冀通過對董仲舒及漢儒、朱熹及宋儒等的研討,批評學術界長期風行的對“三綱”的嚴重誤解,揭批近代以來長期覆蓋在儒家“三綱”思惟下面的歷史陳見,以及這一陳見所具有的嚴重現實后果。文章試圖用大批第一手文獻來說明,中國歷史上倡導“三綱”的學者從未主張無條件服從,或絕對的等級劃分;相反,他們無論從人格還是思惟上看,都很是強調人格獨立和諫爭;“三綱”思惟來源于孔子的《年齡》學,在先秦儒家典籍里清楚可見,并非漢儒完整為適應秦漢以后年夜一統的集權統治需求而新創。本文還供給了歷代學者對“三綱”來源于《年齡》、“三綱”符合天道天理、“三綱”為社會次序基礎、“三綱”植根于人道等的論述,來說明應當若何正確認識“三綱”。
我在發表于《天津社會科學》雜志2011年第2期上的文章“‘三綱’真的糟粕嗎?—小樹屋—從頭審視三綱的歷史與現實意義”(以下簡稱“拙文”)一文[①]中論證認為,被現代人批評了一百多年的“三綱”(君為臣綱、父為子綱、夫為妻綱)不是指臣對君、子對父、婦對夫的“無條件服從”,或絕對的等級次序。“三綱”思惟是孔子有感于年齡時期全國年夜亂、共享空間為樹立社會次序提出的藥方,它的本義只是一種從年夜局出發、小我服從年夜我的精力,因此即便在明天依然有很是主要的現實意義。我在“拙文”中稱,古人對于“三綱”的誤解,在很年夜水平上遭到了文明進化論的誤導;現代中國人拋棄“三綱”,崇敬平易近主、不受拘束、人權等東方價值,這一現象背后蘊躲的是中國文明價值的絕後淪喪這一恐怖事實。
李存山師長教師在其近作“‘三綱五常’之本義的辨析——與方朝暉傳授商議”[②](以下簡稱“李文”)一文中,對“拙文”提出了批評,重點提出了如下論點:(1)三綱思惟不來自先秦儒家,它理論上來源于黃老及法家,實踐中來自于秦漢年夜一統的政治格式,特別是漢承秦制的集權專制需求;(2)“三綱”是董仲舒“取諸陰陽之道”而起首提出的,它“使君臣、父子、夫婦之間成為絕對尊卑和絕對主從的關系”;總之“三綱”思惟包括著“絕對的等級關系”,“絕對服從的意義”,或“單方面的絕對義務”,等等。因此,“三綱”和孔、孟、荀等先秦儒家主張高低對等互動的思惟相悖;(3)“三綱”是適用于君主專制的政治軌制,但與平易近主軌制的價值基礎是對立的,因此在明天已無現實意義,而“拙文”則混雜了平易近主制與君主制的區別。
李存山師長教師的觀點在學術界有相當廣泛的代表性,尤其是將“三綱”懂得為絕對等級或單向服從這一觀點,在學術界長期以來占主導位置。也恰是這一緣由,人們長期以來都將“三綱”視為儒家傳統中最年夜的“封建糟粕”,和妨礙社會進步和人道不受拘束的最年夜枷鎖;即便部門承認其在現代中國社會中對于維護社會次序有興趣義的人,也絕不會承認“三綱”思惟或其精力在明天有任何現實意義。
李存山師長教師是我多年尊敬的長輩學人兼伴侶,我認為他的論文是從純學術立場出發的;盡管我們觀點不合,但我信任我們之間這種純學術爭論,或有助于厘清個別在學界長期有影響的觀點。鑒于他的觀點在學界的廣泛代表性,我認為對“李文”作出回應是有需要的。上面我也預計從純學術的立場來回應“李文”。本文的重要內容將包含如下幾個方面:
引子:對“三綱”的現代批評
景海峰師長教師云:“五四”以來,土苴傳統,儒家倫理,千丑百怪,最昭著者,莫過于“三綱五常”。力陳“落后”,往往以此為矢的;痛批“封建”,經常用它當靶心。“三綱五常”成了現代學人中人人喊打的“過街老鼠”和觀念轉變過程“墻倒眾人推”的典範。[③]
這一現象的產生確實有自來矣。上面略考“三綱批評史”,以為本文開端。
1.黃宗羲:《明夷待訪錄》
私密空間
黃痛罵后眾人君以全國為私家之產業,應用君臣綱紀為己私利之防護(《原君》:“欲以如父如天之空名禁人之窺伺者”),并指責后世小儒將“君臣之義無所逃于六合之間”誤解為對君王的無條件服從(《原君》)。另謂《禮記》等書所謂“視于無形,聽于無聲,以事其君”,甚至于“殺其身以事其君”,并非事君之典范(《原臣》)。方按:此皆批評無條件服從,或借君為臣綱為己專制開脫,而不成懂得為批評“君為臣綱”自己。
2.王夫之:《讀四書年夜全說》
卷九“離婁下篇之四”批評“全國無不是底君”“全國無不是底怙恃”。“假令君使我居俳優之位,執猥賤之役,亦將云‘全國無不是底君’,便悵然順受邪?”批評韓退之《擬文王操》“臣罪當誅兮,天王圣明”之語,乃是“欺天欺人,欺君欺己,以涂飾罔昧冥行于人倫之際”,“朱子從而稱之,亦不免難免為其佞舌所欺”。
3.譚嗣同:《仁學》
《仁學》第八節落第二十八~第三十七節謂綱常名教為獨夫平易近賊之幫兇,為荀學余孽,非孔子原意。“數千年來,三綱五倫之慘禍烈毒,由是酷焉矣。君以名桎臣,官以名軛平易近,父以名壓子,夫以名困妻,兄弟伴侶各挾一名以相順從,而仁另有少存焉得乎?”(之八)“獨夫平易近賊,固甚樂三綱之名。”(之三十七)“君臣之禍亟,而父子、夫婦之倫,遂各以名勢相制為當然矣。此皆三綱之名為害也。”“三綱之懾人,足以破其膽,而殺其靈魂。”(之三十七)
4.陳獨秀:《新青年》
“三綱”抹殺獨立人格,來源于孔子,非宋儒首創。“儒者三綱之說,為一切品德政治之年夜原,君為臣綱,則平易近于君為附屬品,而無獨立自立之人格矣;夫為妻綱,則妻于夫為附屬品,而無獨立自立之人格矣。率全國之男女,為臣,為子,為妻,而不見有一獨立自立之人者,三綱之說為之也。緣此而生清規戒律之品德名詞——曰忠,曰孝,曰節——皆非推己及人之主人性德,而為以己屬人之奴隸品德也。”[④]
“三綱之最基礎義,階級軌制是也。所謂名教,所謂禮教,皆以擁護此別尊卑明貴賤之軌制者也。晚世西洋之品德政治,乃以不受拘束同等獨立之說為年夜原,與階級軌制極端相反。此東西文明之一年夜分水嶺也。”[⑤]
“教忠、教孝、教從,非皆單方面之義務,不服等之品德,階級尊卑之軌制,三綱之實質耶?”[⑥]
5.魯迅:《狂人日記》[⑦]
“我翻開歷史一查,這歷史沒豐年代,歪傾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“仁義品德”幾個字。我橫豎睡不著,仔細看了三更,才從字縫里看出字來,滿本都寫著“吃人”兩個字!”
6.吳虞:“吃人與禮教”[⑧]
魯迅的《狂人日記》“把吃人的內容,和仁義品德的概況,看得清明白楚。那些戴著禮教假面具吃人的滑頭伎倆,都被他把內幕揭露了。”“到了現在,我們應該覺悟!我們不是為君主而生的!不是為圣賢而生的!也不是為綱常禮教而生的!甚么‘文節公’呀,‘忠烈公’或,都是那些吃人的人設的騙局,來誑騙我們的!我們現在應該清楚了!吃人的就是講禮教的!講禮教的就是吃人的呀!”
7.馮友蘭:《中國哲學史》等
早在20世紀30年月寫的《中國哲學史》中就說,“董仲舒有三綱五紀之說……‘君為臣綱,父為子綱,夫為妻綱’,于是臣、子、妻成為君、父、夫之附屬品。”[⑨]
在建國后出書的《中國哲學史新編》中,馮友蘭說:依照中國封建社會中的“綱常名教”,“君、父、夫是臣、子、妻的統治者。不論為君、為父、為夫者實際上是怎樣的人,他們都有這些‘名’所給他們的權利;他們的臣、子、妻,對于他們都有絕對服從的義務。”[⑩]
8.侯外廬等:《中國思惟史》
《白虎通義》中的“三綱”,打著神權的旗號,確立一套從六合到人間的尊卑等級軌制,“不單天上地下有尊卑的等級,並且五行之中也有尊卑的等級。”“君權父權夫權之下的一切軌制都是天所指揮的五行變化的征候,也便是神恩賜給封建制社會的權利義務的關系。在這里,最不服等不受拘束的尊卑高低的軌制是為神所最喜歡的。”“這樣封建社會的天羅地網,是不變的品德規律,‘三綱法六合人,六紀法六合’,一切行為都要鉗在尊卑高低的不服等關系之中。”[11]
9.張岱年:“中國文明的要義不是三綱六紀”
“三綱否認了臣對于君、子對于父、妻對于夫的獨立人格,加強了君權、父權、夫權,實為專制主義時代束縛國民思惟的三年夜繩索,是中國傳統文明中的嚴重糟粕。”[12]
10.任繼愈主編:《中國哲學史》(二)
“三綱六紀”是“統治者為了鞏固封建社會次序”提出來的,經過韓非、董仲舒,“《白虎通》把‘三綱’作為永久不變的倫理規范和最高的政治準則,正式提出了君為臣綱、父為子綱、夫為妻綱,便是說君為本、父為本、夫為本。君權、父權、夫權、再加上神學世界觀的神權,完全的四條封建繩索,從此,堅固地、緊緊地束縛在國民的身上。‘君要臣逝世,臣不得不逝世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。’”“《白虎通》把下對上的服從關系更進一個步驟絕對化了。”[13]
11.劉澤華、葛荃:《中國現代政治思惟史》
“三綱”是繼承了公羊學中“君、國一體”的思惟,以朕代表國家,把君權神圣化、絕對化而提出來的。《白虎通義》論證“皇帝是全國的年夜‘一’,……這個‘一’,是絕對的,至上的,他擁有對全國的最高的占有權與最后的安排權,一切最高權力都歸于他一人。”“《白虎通義》從六合、陰陽、五行與帝王一體化論證了帝王的絕對性與至上性。”“三綱是封建時代社會把持系統的焦點與樞紐。三綱舉而萬目張。三綱的神圣化與絕對化,恰是君主專制軌制的保證。”[14]
12.龐樸:“本來樣子的三綱”
“三綱”“是一種專制的、單向的、主從的、絕對的倫理規定。”[15]
13.《中國文明百科》
在“三綱”所規定的“君臣、父子、夫妻三方面的關系中,只要對單方面的品德請求”,“隨著封建專制主義的強化,經過歷史的演變,三倫中越來越強調臣對君、子對父、妻對夫的單方面義務請求,而君對臣、父對子、妻對夫的絕對統治的局勢,甚至發展到了‘君要臣逝世,臣不敢不逝世;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’、‘全國無不是的怙恃’、‘三從四德’、‘從一而終’、‘餓逝世事小、掉節事年夜’等以封建‘禮教殺人’的田地。”“三綱”“反應著中國封建社會人與人之間不服等的等級關系”。[16]
(一)文本解讀
後面羅列了許多學者批評“三綱”的觀點,在更周全系統的批評之前,本文第一部門將重點剖析李存山的文章。“李文”的問題無疑能對解開上述一系列問題之謎供給關鍵的線索。
起首需求辨明的是“李文”將《年齡繁露》之《基義》、《陽尊陰卑》、《順命》等篇中有關“陽尊陰卑”、“陽貴陰賤”、“陽善陰惡”等的表述,懂得為主張“絕對的等級關系”或一方對另一方“盡單方面的絕對的義務”,實在混雜了對名、位的服從或義務,與對具體個人的服從或義務這兩者。前者是古今中外廣泛通用的事理,后者則觸及到將人人為地劃分等級和尊卑,并可上升到獨裁或專制。所謂“對名、位的服從或義務”,是指一個社會或單位由于現實需求而不得不確定某種高低、等級關系,并且賦予此中一方以特別權利,特別是最后決定權,從而構成所謂的服從與被服從關系(即董仲舒所謂“凡物必有合,合有必高低”)。明天我們依然常講“下級服從上級”、“一切行動聽指揮”、“軍人以服從為天職”之類的話,其緣由正在于此。正因為從等級關系的角度講,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的等級差別是由各自的地位決定的,不克不及就懂得為是一種人與人關系的不服等。人與人之間名位上的等級差異,有的是由任務性質決定的,有的是由血緣關系決定的,有的是由性別決定的。這三個方面,代表的恰是“三綱”中的三種關系——君臣、父子和夫婦。我在拙文中舉出了不少現代社會的例子來說明,人與人由名位差異所確立的服從與被服從關系,是任何一個社會廣泛存在的,因此不應上升到所謂“絕對的等級關系”或一方對另一方“盡單方面的絕對的義務”。當然,現代社會與現代社會從軌制和結構上有了宏大改變,所以“三綱”在現代所對應的軌制和結構已不存在,但其所代表的處理人與人關系的基礎道理在明天依然存在,並且無論在中國還是外國、年夜國還是小國,依然存在。我的這一觀點,在我之前已有不少學者作過明白的論述。
對于“三綱”所代表的對名、位服從的精力,陳寅恪師長教師曾解釋為是對“抽象幻想”的尋求,甚至以柏拉圖所說的“理念”來指稱。易言之,臣對君、子對父、妻對夫的服從,并不是服從于某個人,而對一種抽象的價值幻想的尋求。他指出:
吾中國文明之定義,具于《白虎通》三綱六紀之說,其意義為抽象幻想最高之境,猶希臘柏拉圖所謂Idea者。……其所殉之舞蹈場地道,與所成之仁,均為抽象幻想之通性,而非具體之一人一事。[17]
賀麟師長教師在“五倫觀念的新檢討”一文中論述得更明白。他說,
先秦的五倫說重視人對人的關系,而西漢的三綱說則將人對人的關系轉變為人對理、人對位分、人對常德的單方面的絕對的關系。故三綱說當然比五倫說來得深入而無力量。舉實例來說,三綱說認君為臣綱,是說君這個共相,君之理是為臣這個職位的綱紀。說君不仁臣不成以不忠,就是說為臣者或居于臣的職分的人,須尊敬君之理,君之名,亦便是忠于事,忠于本身的職分的意思。完整是對名分、對理念盡忠,不是作暴君個人的奴隸。唯有人人都能在其位分內,單方面地盡他本身絕對的義務,才可以維持社會人群的綱常。(留意加標點部門)[18]
我在“拙文”中雖分歧意賀師長教師將“三綱”懂得為“單方面的絕對的關系”,但確定他將“三綱”懂得對名分、理念,即所謂的“忠于職事”,而不是作暴君個人的奴隸,因為這合適荀子“從道不從君,從義不從父”的思惟。
類似陳寅恪、賀麟師長教師這樣的觀點,已有不少學者提到,惋惜未惹起李存山師長教師的重視。好比葉蓬就指出,
在三綱之中,臣對君、子對父、婦對夫的服從,嚴格地說不是對某個個體,而是對品德義務的服從,即對本身相對對方的應實行的品德義務的服從。這是服從品德的權威,而不是服從世俗的權威。從義不從君,從道不從父,就是這層意思。換言之,從本義上講,綱在理、在道,而不在人。[19]
儒學所主張的人倫關系中對應性的品德義務,重于強調個體實行本身因人倫關系中的位份而具有的義務,不因對方能否實行品德義務而轉移。本身可以不對某個個體實行品德義務,但不克不及不實行本身所負有的品德義務。換言之,實行品德義務是為品德義務自己,針對品德義務自己,不是針對人。[20]
別的,張淵強調三綱思惟的公道性在于對現實權威的承認和尊敬,“三綱內在的三項原則———等級、年齡和性別”反應了人類的真實境況,是以以它們作為人們遵從的價值權威,有其“存在的感性根據”,和人人同等并不牴觸;“三綱所塑造的權威形式”有其現實基礎,這個基礎就是五倫;“在明天我們依然倡導對權威的尊敬,而事實上一個社會是需求各種各樣的權威存在,沒有權威存在的社會是一個混亂的社會,也是一個沒有盼望的社會。”[21]
有人認為“三綱”所代表的“名教”,正因為崇敬“名”,結果以名代實,甚至以名宰實,以致于不論現實中的君、父、夫是什么樣的,都得絕對服從了(譚嗣同、馮友蘭皆有此說[22]),其實否則。問題在于“名”的含義是什么。假如“名”是指超出具體個體的年夜我,即社稷、山河或國家,那么剛好是出于崇奉這個“名”,人們可以對其所對應的當事人——即君、父、夫——提出強烈的批評或勸諫。這恰是前人一面強調“三綱”,一面倡導諫諍的主因。事實上,在前人看來,諫諍是“三綱”的應有之義(這一點上面論證),這也恰是我認為“三綱”應更準確地輿解為從年夜局出發、小我服從年夜我的精力的重要緣由之一。
最好的例子就是現代學者陳寅恪,他以頌揚“獨立之精力、不受拘束之思惟”而聞名中外,可他同時為何又主張“三綱六紀”為中國文明之定義呢?這在李存山看來生怕只能是自相牴觸了。張寅彭認為“三綱六紀”與個人的獨立精力不受拘束意志不僅不牴觸,並且可以包涵后者,“是將君綱作為一種抽象的常理、位分對待的結果”[2私密空間3]。正因這般,綱紀關系不是要人在現實中喪掉個人意志,而是“抽象絕對服從”與“具體相對自立”的結合;“社會若無絕對服從的權威,則將無法組織;若無具體糾掉的不受拘束,也會掉往調節。”象屈原、魏征這樣的諍臣,就是這種結合的最好例子;他們是維護綱紀的典范,但他們從不機械地忠于某個人,而是“實質上服從了作為常理的‘君位’,同時又必不成少地均衡了絕對君權。”[24]
根據上述,我認為董仲舒所做的任務不過是將這三種關系進一個步驟理論化,用“陰陽關系”來歸納綜合。假如他借用了黃老家或陰陽家的理論,也是為了更好地達到這一目標罷了,不克不及是以將其整個“三綱”學說當作是取自黃老或法家。上面我們將會看到,事實上只要將董仲舒在“陽尊陰卑”的基礎上樹立的“三綱”學說,懂得為對名分或地位的服從(即我所謂從年夜局出發的精力),而非喪掉個人獨立意志的“絕對服從”,才幹不致誤解董仲舒平生所有的學說及后世兩千多年的“三綱”思惟。
上面略述“李文”中的若干具體問題:
1.關于陽貴陰賤
“李文”援用《年齡繁露·基義》中“陰道無所獨行……不得專起……不得分功”,“陽常懸于前”、“陰常懸于后”、“天之親陽而疏陰”等語,指出董氏在“陽尊陰卑”或“陽貴陰賤”思惟的基礎上,“推天道以明人事”,得出“霸道之三綱”,這些不克不及說錯。可是他是以說,“在董仲舒的思惟中,‘陽尊陰卑’應是絕對的。是以1對1教學,在其‘三綱’之說中,已經包括著‘君臣、父子、夫婦應該有絕對的(尊卑)等級關系’”。[25]又云:“由‘貴陽而賤陰’發布的‘高低、鉅細、強弱、賢不肖、善惡’等等,顯然具有‘絕對的等級關系’。因為臣之事君、子之事父、婦之事夫‘皆法于地也’,而地之事天‘猶下之事上’、‘義之至也’……”[26]所謂“絕對的尊卑和等級關系”,畢竟是什幺意思呢?“絕對”二字是指此關系不克不及變,還指絕對服從,還是指人格不服等?還是指此中的事理是絕對的?由“貴陽賤陰”,推不出“絕對服從”來,因為它表達的是地位的高低之分。假如只是指這種地位劃分的理論基礎是絕對有用的,那就不克不及是以說“三綱”指絕對尊卑或絕對等級劃分,至多要看在什幺意義上這樣講。就象個人空間我們明天年夜學里有正傳授、副傳授、講師、助教之等級劃分,而在傳授當中還在一級、二級、三級、四級傳授等一樣,你能說這種劃分分歧理嗎?觸及人格尊卑問題嗎?就某個具體的個人而言,其在教師系列中的等級劃分(職稱)可以發生改變,包含升遷或發展,但正傳授高于副傳授、副傳授高于講師、講師高于助教,這個事理則是絕對的,不克不及改變,因此這些職稱序列也可以說代表了“絕對的等級劃分”,同樣“可求于天”!董仲舒從來沒有說過,處于上位的人必定不克不及下來(《年齡繁露》里有許多國君被殺而被董氏確定),也沒有說過下對上只能絕對服從(《年齡繁露》里有一些臣子不聽君命而為董氏欣賞)。董氏用“貴”、“賤”來描述分歧的級別,假如從現代漢語語境出發,機械地輿解為他鄙視了一部門人,生怕就錯了。古漢語中講“卑賤”,未必總是價值判斷,而是指成分低微,這樣的例子良多[27]。只需我們把董氏平生所有的思惟(包含《天人三策》、《年齡繁露》及史書有關其生平的介紹)放到一路來,就可發現董氏思惟的宗旨恰好是為平易近作主、限制權貴;用徐復觀的話說,是讓把人從非人的統治中束縛出來(見后),他怎幺能夠鄙視臣、子、婦的人格呢?
2.關于尊天授命
“李文”援用《年齡繁露·順命》稱,“董仲舒把臣授命于君,子授命于父,妻授命于夫,賦予了‘諸所授命者,其尊皆天’的絕對意義,且‘臣不奉君命,雖善,以叛言’,這就使君臣、父子、夫婦之間具有了前者有絕對權威,而后者必須絕對服從的意義。”[28]這明顯是戴著現代人的有色眼鏡來看前人了。為什幺這樣說呢?臣授命于君,就象我們明天下級授命于上級一樣;現代人這樣做就是天經地義,前人這樣做就是專制獨裁,這叫什幺事理?所謂“其尊皆天”、“可求于天”,就是我們明天符合天經地義的意思。本日某 TC:9spacepos273
發佈留言